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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多城推房贷“商转公” 南京目前还不具备条件

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的房产,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以节省利息吗?扬子晚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国内河南洛阳、吉林长春、广西防城港等多个城市开始推行房贷“商转公”业务,而南京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仍比较紧张,目前尚不具备“商转公”的条件。

申请流程需“先还后贷”

9月21日,河南洛阳发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表明其目的是为了“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生活压力”,同时,该办法还规定“商转公采取先还后贷的方式予以办理”。

什么是“先还后贷”?记者了解到,即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职工以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中心再发放商转公贷款。也就是说,购房者需要先把商业银行的贷款还清,然后再去申请更低利率的公积金贷款。

按照当地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55万的额度计算,若办理的是商业贷款,利率为4.1%,20年的利息总额为25.7万;若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利率变为3.25%,利息总额降至19.8万,节省约6万元,月供也减少了200多元。

多地适时开展“商转公”业务

不仅是在河南洛阳,就在9月21日同一天,广西防城港市也发布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免自筹业务”的通知,规定商转公免自筹贷款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原商贷余额,且不超过规定的商转公贷款限额40万元。今年9月初,吉林长春也颁布相关管理办法,自9月15日起实施“商转公”业务。此外,甘肃甘南州也在9月23日宣布将推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一些城市在推广该业务时特别提及与公积金资金池的“水量”有关,如洛阳规定“当公积金贷款个贷率连续3个月低于85%时,可开展该业务;连续3个月高于95%时,暂停‘商转公’”。业内人士指出,“个贷率”反映的是贷款总额与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值,可以看出,能否推行“商转公”与个贷率密切相关,也体现出各地方政府在把控资金风险上的谨慎态度。

南京尚不具备“商转公”条件

随着国内多地相继启动“商转公”,南京可以办理这项业务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向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咨询,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南京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还是比较紧张的,仍有排队“等贷”的现象,“现有公积金资金尚不能满足公积金贷款的需要,因此不具备将存量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记者了解到,南京此前曾针对“商转公”进行过调研,江苏省内的常州、扬州也曾推出过相关业务,不过由于涉及到买房人抵押物的移转、公积金蓄水池的资金量等问题,多数已叫停或变相停办。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开展试点“商转公”的大都是市场规模较小、公积金“水池”饱满的三线、四线甚至五线城市,该业务均为阶段性且有名额限制。尽管不具备“商转公”条件,不过南京公积金中心近年来已开办“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和“柜面逐年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等业务,为部分职工减轻了还贷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