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接获复牌指引 华夏幸福债务重组1186亿 恒大地产被执行147亿
时间:2022-07-05 来源:观点地产网
接获复牌指引 融创中国:正任命新的审计师并积极制定可行的债务解决方案
7月4日,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6月28日接获联交所发出的复牌指引,要求刊发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未刊发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核修订;证明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及向市场公布所有重大信息,以供股东及其他投资者评估公司状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联交所可将已连续暂停买卖18个月的证券除牌。就融创中国而言,18个月期限将于2023年9月30日届满。
2022年1月至5月,融创中国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987.8亿元,累计合同销售面积约740.1万平方米。
融创中国表示,将持续专注于物业项目的竣工交付及销售业绩的提升,保证业务稳定及可持续运营;正积极制定有利于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债务解决方案,并已委任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以协助评估集团的资本结构及流动性状况。融创中国及财务顾问一直与相关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以期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共识。
融创中国正在委任新核数师,新核数师的委任将于其完成内部程序后生效。有关2021年度业绩,融创中国将与新核数师厘定审核时间表,并将根据上市规则及适用法律的规定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
融创中国股份已自4月1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华夏幸福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金额1186亿 剩余未偿还债务461亿
7月4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截至6月30日,《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1186.03亿元。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截至6月30日,华夏幸福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合计461.25亿元(不含利息,该公司金融债务在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后将按照签署协议后的到期日执行,相应债务金额在调整后的到期日前将从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中予以剔除)。
此外,自前次披露(5月11日)诉讼、仲裁情况后至6月30日,华夏幸福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13.72亿元,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
公告称,华夏幸福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正在持续推进《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有关事项的落地。截至6月30日,《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1,186.03亿元,相应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金额共计104.44亿元。
另外,根据债务重组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华夏幸福对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中适用“兑、抵、接”清偿方式的相关债权人已启动两批现金兑付安排,合计将兑付金额为19.16亿元。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总金额已超147亿元
7月4日消息,近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太原恒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恒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3.7亿元,执行法院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外,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珠三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27.45万元,执行法院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太原恒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4日,注册地位于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70号创意大厦12层1201 ,法定代表人为赵瑞云。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太原恒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魏少卿,注册资本为28500万元人民币。
目前,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总金额已超147亿元。
此前6月27日,中国香港高等法院网站显示,一家离岸公司对中国恒大申请了清盘。
根据中国恒大的公告内容,此次提请清盘的公司名为Top Shine Global Limited of Intershore Consult (Samoa) Limited,涉及的财务金额为8.625亿港元。中国恒大称,呈请人名为连浩民,聆讯时间定于8月31日上午。
绿城集团125亿小公募债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反馈”
7月1日消息,上交所信息披露,绿城房地产集团发布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文件,目前项目更新至“已反馈”。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本期债券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25亿元,债券品种为小公募,主体信用等级AAA,无担保。
本期债券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受理日期2022年5月9日,更新日期2022年7月1日。
数据显示,绿城房地产集团近年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2.05%、80.79%、80.39%,扣除预收款项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2.75%、46.77%、47.04%。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15亿元、580.36亿元和794.77亿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98%、23.85%和19.20%。
“20恒大01”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召集 调整付息日为2023年1月8日
7月4日,据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将于2022年7月6日至7月7日召开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召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本期债券于2020年1月8日完成发行,简称“20恒大01”,发行规模45亿元,票面利率6.98%,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会议将审议《关于变更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关于调整“20恒大01”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承诺“不逃废债”的议案》。
议案二显示,根据“本期债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二决议,本期债券兑付日已调整为:“若投资者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7月8日。”现申请将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调整为:“若投资者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月8日”。
此外,根据本期债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二决议,本期债券付息日已调整为:“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1月8日,2022年7月8日及2023年1月8日。”现申请将本期债券付息日和计息期限调整为2023年1月8日。
上述事项的调整,不触发本期债券相关违约责任。
宝龙地产就今年7月及11月到期的票据进行交换要约 拟延长债务到期日
7月4日,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就尚未偿还的2022年7月到期的4.0%优先票据、尚未偿还的2022年11月到期的7.125%优先票据,连同第四批2022年票据进行交换要约。旨在延长公司债务的到期日、强化其资产负债表及改善现金流量管理。
宝龙地产亦征求票据持有人同意对2019年7月票据契约、2020年8月票据契约、2020年10月票据契约、2021年5月票据契约作出建议修订。
交换要约及同意征求并非互为条件。此外,就各系列票据的同意征求乃独立的征求,并不取决于就任何其他系列票据完成同意征求。
交换票据的交换要约于2022年7月4日开始,并将于2022年7月13日下午4时正(伦敦时间)届满。
宝龙地产正提出要约,以至少交换合资格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公司各系列尚未偿还交换票据的最低接纳金额。截至交换要约备忘录日期,宝龙地产第四批2022年票据及第二批2022年票据尚未偿还的本金总额分别为2亿美元及3亿美元。
奥园:“21奥园债”自7月5日起按特定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
7月4日,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鉴于“21奥园债”付息安排调整后,利息支付方案较为复杂,为保障本期债券后续转让安排的顺利实施,奥园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21奥园债”将自7月5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转让。
特定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
债券简称“21奥园债”,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8.20亿元,债券期限为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2021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1日期间票面利率为6.80%;2023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日期间票面利率为6.80%+调整基点。
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期债券2021年7月2日至2022年7月1日期间利息进行展期支付,支付方案为“2022年7月2日,支付本期利息的10%;2022年10月2日,支付本期利息的10%;2023年1月2日,支付本期利息的10%;2023年7月2日,支付本期利息的70%,至此本期利息全部兑付完成”。
本期债券自2022年7月5日起将按《通知》相关规定进行转让,特定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即投资者在2022年7月5日后进行交易时应同时考虑两部分利息: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息展期方案,延期支付的2021年7月2日至2022年7月1日往期利息;根据募集说明约定,应支付的2022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1日的当期利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21奥园债”将自2022年7月5日起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转让。
特定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代码维持不变。特定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
特定债券转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逐笔全额结算服务。特定债券转让的受让方,应当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新城控股集团2.3亿元中期票据将兑付 本计息期利率6.00%
7月4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17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本期债券简称“17新城控股MTN003”,代码为101752021,发行总额为15亿元,当前余额为2.3亿元,本计息期债项利率为6.00%,兑付日为2022年7月13日。
债券的主承销商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阳光集团合计5.15亿元中票本息未兑付 称仍在沟通展期事宜
7月4日,福建阳光集团限公司发布关于“18福建阳光MTN001”与“19福建阳光MTN001”违约处置进展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18福建阳光MTN001”本期计息起始日为2021年12月7日,本期计息结束日为2022年3月9日,原到期日为2022年12月7日,发行金额4亿元,债项余额4亿元,加速到期兑付日为2022年3月9日,未兑付本息为4.08亿元。
“19福建阳光MTN001”本期计息起始日为2021年4月18日,本期计息结束日为2022年4月7日,原到期日为2022年4月18日,发行金额1亿元,债项余额1亿元。因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加速到期,加速到期兑付日为2022年4月7日,未兑付本息为1.07亿元。
福建阳光集团表示,公司已通过处置资产、请求金融机构及政府支持等措施积极自救,受宏观
经济环境、金融行业监管环境、新冠疫情及子公司受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等多项因素的不利影响,公司仍面临阶段性的流动性问题。公司仍在与持有人沟通展期事宜,争取获得持有人的理解。
其称,公司将继续和持有人沟通展期事宜,争取获得持有人的理解。后续待公司资产处置回笼后,如能力,会支付18福建阳光MTN001及19福建阳光MTN001的本息。公司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不逃废债。
此外,上述事项可能触发其他境内债券的相关条款,福建阳光集团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