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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光控股3只债券未能按时付息,进入30个自然日宽限期

12月11日,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连续发布3只债券付息公告,3只债券均进入了3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

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发布的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2023年付息安排公告显示,龙光控股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应于2023年12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支付自2022年11月10日(含)至2023年12月10日(不含)期间利息的50%;同时就公司应付本期债券本金和/或利息事项给予其3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如公司在该宽限期内足额偿付,则不构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违约。

该笔债券为“H龙控04”(163012.SH),余额19.48亿元,原为4年期,展期后到期日调整为2026年11月10日,根据《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关于“H龙控04”2022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债券调整为6.98年期;票面利率5.09%。

龙光控股称,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正在全力筹措资金,但因资金调拨等原因,偿债资金尚未全额到位。公司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现郑重承诺务必加大资金归集力度,保证在宽限期内尽快完成上述利息偿付工作,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具体偿付时间将另行公告。

龙光控股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三期)2023年付息安排公告显示,鉴于公司目前资金情况,公司将使用宽限期条款缓解短期兑付压力。公司就上述安排向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现郑重承诺:务必加大资金归集力度,保证在宽限期内尽快完成上述利息偿付工作。本期债券存在30个自然日宽限期条款。

该笔债券应于2023年12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支付自2022年11月10日(含)至2023年12月10日(不含)期间利息的50%;同时就公司应付本期债券本金和/或利息事项给予其3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如公司在该宽限期内足额偿付,则不构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违约。

债券简称“H龙债04”(175090.SH),债券余额19.58469亿元,本期债券原为4年期,票面利率4.8%,调整后期限为6.16年期。

在龙光控股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付息安排公告中显示,该笔债券应于2023年12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支付自2022年11月10日(含)至2023年12月10日(不含)期间利息的50%;同时就公司应付本期债券本金和/或利息事项给予其3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如公司在该宽限期内足额偿付,则不构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违约。

债券简称“H龙债02”(188305.SH),债券余额13.23567亿元,本期债券原为4年期,调整后为5.38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