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家园

南京集中供地:到限价后提高预售条件,购地6个月内不得预售

  8月25日,江苏省南京市发布第二批集中供地公告,并进一步完善竞买规则。此次公告合计挂牌53幅地块,出让总面积约241.72万平方米,起始总价约621.55亿元。9月26日上午9时30分开始网上竞价。

  第三方研究机构中指研究院南京分院高级分析师赵芊表示,南京此次土拍规则调整,对市场的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控制地价水平,实现“稳地价”,更重要的是降低房企的拿地成本,使企业有足够意愿提高住宅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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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自有资金,限制地块报名数量

  南京要求,竞买保证金及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须为符合要求的自有资金,报名竞买时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分区域、分地块设定竞买保证金比例和成交价款交纳时间。对部分地块,可要求竞买保证金比例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50%,同时成交价款须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具体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及付款时间要求在出让公告及出让合同中载明。

  落实批次集中出让土地的要求,防止过度竞争,适当控制地块报名数量。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在同一批次出让公告中所报地块数量不得超过此次公告地块总量的30%。

  在本批次出让公告中,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幅地块,且报名地块幅数不得超过13幅(溧水区、高淳区除外)。

  部分地块不可联合竞买、不得转让项目公司股权

  公告显示,第二批集中供地中,有16幅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合作开发,即“该地块不得联合报名竞买、不得合作开发,竞得土地后,竞得人可以按现有规定成立项目公司,但竞得人须持股100%,且股权不得转让”。

  同时,南京还进一步规范项目主体变更。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可按出让公告约定,在所占股份大于50%的情况下成立项目公司,土地使用权可申请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地块开发建设产生违约责任的,除项目公司外,竞得人须承担主要责任;项目公司发生失信行为的,记入竞得人的企业信用记录。

设定最高限价,同时提高预售条件

  改进土地出让方式。在现行的“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基础上,进一步确立“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的出让方式。

  具体而言,当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有竞买意向的,停止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

  价格方面,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核定价格(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所建商品住宅项目须按照《关于提升全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宁规划资源规[2021]6号)执行。

  南京要求,当网上交易达到最高限价须通过摇号确定竞得人的地块,对商品住宅预售条件提高至完成住宅部分投资额的50%。

  本批次地块配建的租赁住房,只在住宅用地内建设,由竞得人建成后用于租赁,不得上市销售、不得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另有约定的除外),须遵守国家及南京市租赁住房管理政策相关要求。

  本批次出让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以公开出让文件约定为准,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买地6个月内不得预售

  南京市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共同对住宅用地出让后的开发建设行为进行联合监督、监管,项目竣工后,施行联合验收。对未达到规划条件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建设的,要加强联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及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对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群众投诉集中、不认真履行保修责任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建设部门认定后,将联合惩戒名单抄送市规划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限制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确保南京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南京提出保障合理施工周期。按照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鼓励竞得土地的企业提高开发建设效率。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科学的设计和施工周期,在竞得土地后6个月内,住宅部分不得申领预售许可证。申领预售许可证前,须由房产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现场核实进度,建设部门重点核实质量、安全,符合要求的,方可销售。

提升品质

  在现行出让条件已约定相关规划品质的基础上,南京市进一步明确,除严格执行现行国家、省技术标准、规范及南京市已出台有关技术要求外,还应执行《关于提升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宁规划资源规〔2021〕6号),各区、板块已制定区域标准的,应一并执行,从源头上确保住宅规划设计品质,助推提高城市空间品质。

  规划品质要求主要内容须在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并在房屋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在此次出让的地块中,出让方要求,在住宅品质方面需要,优化公共空间,升级建筑设计,优化停车设施等。

  赵芊表示,近年来,市场上关于住宅品质的纠纷并不少见,此次调整,或将促使房地产企业高品质开发,提升南京居民的居住品质。另外,限制同一家房企地块报名的数量,或将引导市场的理性竞争,引导全市各片区的均衡、协调发展。而溧水、高淳不计在内,有利于引导品牌房企投资溧水、高淳,提升两区品质。部分地块限制了合作,可以有效规避目前市场上一些房企小股占比、多家联合开发的行为,引导市场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