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光城领海物业违反闽侯县住建局规定违规收费的投诉
时间:2021-08-13 来源:品质家园
投诉编号:CR202108120925570212950
投诉时间:2021-08-12 09:25:58
投诉人:郑*
投诉人手机:139******40
消费日期:2021-04-17
消费方式:线下消费
投诉对象:福州闽侯阳光城领海物业
投诉标题:关于阳光城领海物业违反闽侯县住建局规定违规收费的投诉
投诉诉求:退款
投诉内容:我是阳光城领海8号楼807的业主,目前我的户口在福州市仓山区,同时也常驻在福州市区,不是闽侯甘蔗街道的常驻人口,房子也一直是毛胚状态。阳光城领海物业明知这种情况还违规收取了我2016-2017年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而且还不断在催缴。根据侯证办【2019】28号文件指出,有实施物业管理小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是指常住人口按户收费的,我不是常住也没有入住,还是毛胚,哪来的垃圾,此外,根据闽侯县住建局的回复,垃圾费是根据物业提供的入住率来收费的,那我没有入住,我多次提醒这是违规收费,物业还违规收取了222.1元垃圾费(见发票),那么阳光城领海这种违规收费应该是一个很大的数额。因此要求阳光城领海物业退还违规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利息,按10倍违规收费数额对我赔偿,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并在福州晚报上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