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茂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
时间:2021-08-07 来源:品质家园
本人圣**(身份证号:321083198012******)、许**(身份证号:320826198503******),夫妻二人于2020年5月份在南京市江北新区铺镇大街36号购买世茂荣里花园8幢111室门面房(该房为现房),在整个购房过程中,销售处的两位销售员陈女士、杨女士承诺该房屋楼高4.5米,可以改装成小两层,同时可以向地面开挖30公分左右的深度,该房屋经济实用性很好。随后两位销售带领我们夫妻二人去现场观摩,当时该房是装修好的房间,且相关销售人员隐瞒了该房已承租给其他用户的事实,仅告诉我们2020年12月30日前能将此房交付于我们夫妻。
投诉内容
我夫妻二人于2020年12月18日前往所购门面房现场查看,发现111室之前有人承租,到期后开发商已将其自己装修部分全部拆除,门面房呈现毛坯状态,通过观察和测量,发现楼高仅4.2米,整个小区的消防主管道是安装在111室,全貌暴露无遗,现场已拍摄了相关照片为证。
截止2020年12月底,开发商以及售楼处无任何相关人员主动联系我们夫妻二人去现场验收房屋。2021年1月中旬我们夫妻二人主动联系当时的几位售楼人员和当时的主管,有相关录音为证,所有人员相互推诿,不明确告知我验收流程和房屋销售与实际不符的情况,销售杨女士告知会把相关情况反馈给总公司和售后维保中心,明确一个星期之内给我回复,但截止2021年2月28日,一直没有任何人员代表开发商联系本人沟通解决实际问题。
我夫妻二人于2020年5月26日与南京明茂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合同编号202044134045),支付定金十万元整,随后支付首付款五十三万一千五百元整,向中国农业银行贷款五十万元整,从2020年10月开始偿还银行贷款,10月还款6346余元,后续每月还款5398余元,截止2021年2月底,夫妻二人已还款27938元。但房屋一直未交付,且与合同不相符,不能按时验收,自己一直未能拿房达到使用状态。
投诉目的
1、开放商及售楼处涉嫌欺诈销售,要求及时联系夫妻二人,沟通解决实际问题,退房及赔偿损失。
2、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介入,及时查处相关欺骗消费者权益,扰乱房屋市场销售秩序与规则的行为。
3、要求行政主管部门、消防安全部门及物业主管部门,及时查处消防主管道从居民家里直接布局的隐患问题,该问题会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生命安全。希望严肃查处。
4、相关问题希望得到各级领导重视,及时对行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