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又有坏消息:收上交所监管函 再被投资者索赔逾2亿
时间:2021-06-25 来源:品质家园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济南高新”)第一大股东的股份刚被轮候冻结。近日,企业发布公告称,新增1751名投资者索赔投资款,索赔金额超2亿元。
5月28日,济南高新发布公告称第一大股东天业集团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据悉,本次冻结期限为36个月,涉及约653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和约4377万股限售流通股。在被轮候冻结的股份中,约366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约2643万股限售流通股前期已被司法拍卖,正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6月12日,济南高新发布了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称,近日,新增1751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公司提起诉讼,请求赔偿金额合计约2.41亿元,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
(来源:企业公告)
品质家园整理发现,投资者提出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对济南高新而言早已屡见不鲜。2021年1月4日,济南高新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曾丹等217 名投资者实际损失合计约2728.95万元。2021年1月30日,据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企业应向杨文娟等899 名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合计约7149.37 万元。
济南高新2020年财报显示,截至2020年底,已进入法院程序的案件约为4000余个,案件均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累计索赔金额约达10.4亿元;其中,提起诉讼的投资者有2982名,法院裁定公司向投资者赔偿合计约1.55亿元。
实际上,济南高新遭投资者索赔源于公司2019年10月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而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同时,济南高新的业绩也在大幅下滑。济南高新的主营业务包括产业园区开发运营、住宅及商业地产开发、矿业业务等。截至2020年底,济南高新营收为109.170.87万元,比2019年减少38.82%。其中,房地产业务、矿业业务和园林市政施工业务分别占总营业收入的12.51%、62.55%、24.16%。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房地产业务收入下滑幅度最大,虽实现13.653.20万元收入,但同比下滑81.37%。此外,2020年度的企业净利润为-8.1亿元,比2019年0.66亿元降幅达1326.59%,其亏损可谓“史无前例”。
(来源:Wind资讯)
品质家园了解到,就2020年济南高新净利润大幅下滑一事,上交所对其下发监管工作函。由于济南高新2018、2019年的净利润由负转正,并在2020年申请撤销其风险警示。但企业在2020年因计提资产减值等原因出现大额亏损。其中,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4.53亿元、待清算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损失1.38亿元等。上交所要求企业说明是否存在未及时充分计提各类减值以规避退市等情形。
6月23日,济南高新回复上交所称,目前主营业务经营正常,并积极推进主业向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等方向布局,企业的基本面逐渐向好。2020年亏损的原因在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和涉及大额股民诉讼、三六零股价变动、房地产确认收入减少等因素综合导致。其中,计提的资产减值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前期未及时充分计提以规避退市等情形。
(来源:企业公告)
据近期企业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其经营依然严峻复杂。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49亿元,虽同比增长39.86%;但净利润依然呈亏损状为-6.477.56万元,同比下降219.48%。值得一提的是,企业一季度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13亿元,同比下降146.76%。
作者:赵小美
编辑:小凯
校对:欧阳楠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