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七部门划出了重点
时间:2023-07-21 来源:中房网
近日,由住建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提出,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合理安排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通知》要求,要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以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房子为目标,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精准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消除住房和小区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和社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围绕三大重点进行改造
《通知》明确,要扎实抓好“楼道革命”、“环境革命”和“管理革命”等3个重点,对拟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开展全面体检,找准安全隐患和设施、服务短板。依据体检结果和居民意愿,按照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工作标准,“一小区一对策”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改造方案和建设标准。
在“楼道革命”方面,加快更新改造老化和有隐患的燃气、供水、供热、排水、供电、通信等管线管道,整治楼栋内人行走道、排风烟道、通风井道、上下小道等,开展住宅外墙安全整治。大力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在“环境革命”上,全面整治小区及其周边的绿化、照明等环境。依据需求增设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化和适儿化设施、无障碍设施、安防、智能信包箱及快件箱、公共卫生、教育、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大力推进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便民市场、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改造建设。
“管理革命”方面,结合改造同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等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另一方面,要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坚守安全底线,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各环节和全过程。压实参建各方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打击偷工减料、施工质量不达标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加强适老化及适儿化改造
由于城镇老旧小区平日居住的老年人及儿童居多,因此对于适老化及适儿化的改造也被写入政策文件。
《通知》要求,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顺应居民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小区活动场地、绿地、道路等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的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强老旧小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统筹建设养老、托育、助餐等社区服务设施,完善老旧小区“一老一小”服务功能。
老旧小区方面,“加装电梯难”等问题仍较为突出。《通知》指出,要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全面摸清住宅楼栋基本信息,从建筑结构安全、空间条件和居民意愿等方面,开展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对适合加装电梯的楼栋,要耐心细致开展群众工作,引导居民共同商定加装电梯设计施工、资金分担、后续管理维护方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对于加装电梯的资金问题,商务部等13部门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中也提出,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未来这一措施的实施,也能有效地解决一部分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电梯的资金来源问题。
《通知》还提出,对群众有意愿、具备加装条件,但居民暂未形成加装共识的,可结合改造先期完成管线迁改、底坑施工等工作,降低将来条件成熟时加装电梯时的成本。
合理安排改造计划,形成长效机制
事实上,资金来源一直都是困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难题。
《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建立住宅小区“体检查找问题、改造解决问题”机制,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和保险制度,解决“钱从哪里来”问题,形成住宅小区改造建设长效机制。
同时,要合理安排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大力改造提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设施短板明显、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尽快自下而上研究确定2024年改造计划,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前至2023年开工实施。
此外,《通知》强调,各地应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否在当地财政承受能力、组织实施能力范围之内,是否符合群众意愿等负责,坚决防止盲目举债铺摊子、增加政府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