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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阳光城境外主体被香港法院颁布“清盘令”

近日,阳光城旗下境外主体阳光城嘉世国际被香港法院颁布清盘令。

风财讯留意到,去年以来恒大、新力、大发、花样年、祥生控股、福晟国际、天誉置业等多家房企境外主体曾收到“清盘呈请”,但尚未进入法院审批和执行阶段。

此次阳光城旗下境外公司成为今年第一家被香港法院颁布正式“清盘令”的内房企境外主体。

根据香港破产管理署网站的一份强制性清盘个案查册报告,针对阳光城嘉世国际的清盘令于为10月17日颁布。案件第一次聆讯日期是9月14日,后来又押后至10月17日,清盘令于聆讯日当天颁布。10月21日阳光城集团称,就任何清盘令不予置评,但表示仍在与债权人积极协商处理。

阳光城曾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嘉世国际接到香港高等法院通知,东方金控就嘉世国际未偿还其债券本息853.74万美元向香港高等法院正式提交关于嘉世国际的清盘呈请。根据香港破产管理署,法院发布清盘令后,会任命临时清盘人,临时清盘人将接管该公司,处置可变现资产,如在扣除所有费用和开支后公司的产业仍有剩余资金,清盘人会把该笔款项摊派给其申索已获接纳的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