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至今,阳光城为其7家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涉资约29亿元
时间:2021-05-14 来源:品质家园
近日,记者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数据了解到,2021年5月至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为7家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包括长沙、宁波、沈阳、简阳、云南、嘉兴、菏泽在内的7家项目公司,据阳光城公告中获取的数据,合计涉及融资约29亿元。
7家子公司的融资担保分两批公告,第一批公告是在5月7日,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显示,长沙弘澈房地产接受光大银行长沙长岛支行提供的2.3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与之对应的担保条件是,长沙子公司以其名下土地作为抵押,而对该公司持有49%权益的阳光城称集团对该笔融资提供49%的连带责任担保,即1.127亿元。
(图片源于阳光城集团公告)
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接受山东信托提供的1.8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该公司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作为担保条件,为100%股权提供质押。而对该公司持有50%权益的阳光城集团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批担保公告是在5月12日,据公告显示,此次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包括宁波、嘉兴、菏泽、简阳、云南项目公司在内的5家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据公告显示,阳光城集团拟为简阳合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凤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豪光置业有限公司、云南崇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菏泽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分别提供33%、31%、70%、100%和50%的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涉及融资26.1556亿元。
(图片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截至目前,阳光城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共发生三类担保,其中,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为提供担保实际发生的金额为719.32亿元;对负债率低于70%,提供担保实际发生的金额为61.22亿元;而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层面,这一金额为189.44亿元。
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但从以上数据来看,阳光城集团在上述三类担保中,实际发生的金额为969.98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阳光城表示,在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5月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中,两次会议都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年度,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亿元,其中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13.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