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前联交所发布监管公告对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陆海林公开谴责一事,正荣地产12月5日发布公告称,董事会认为陆海林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原因包括:
监管公告没有提及任何陆海林不适合担任香港上市公司董事的发现和结论;没有证据表明该事件涉及陆海林的任何不诚实、欺诈,或表明有关其诚信的任何问题,从而影响陆海林作为董事的合适性;陆海林已向公司确认彼将遵守培训要求。
据悉,12月4日,联交所发布公告对陆海林进行公开谴责。陆海林因违反上市规则第3.08条及向联交所提交的附录五B表格所作出的声明及承诺,即在其担任香港资源控股董事期间应尽力遵守上市规则,并尽力促使香港资源控股就其房贷业务遵守上市规则,而被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公开谴责。因此,其已获上市委员会指示参加20小时有关监管及法律议题(包括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