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浙江省宁波市将再发购房券。
观点新媒体获悉,今年宁波市面向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发放共2轮、总金额3500万元的购房消费券。第一轮购房消费券发放已经结束,第二轮将于2023年12月18日9时起申领。
申领的条件包括:在12月购买市六区新建商品住房(含共有产权房)完成网签和备案,或者购买二手住房并完成合同网签、办理纳税以及不动产登记的个人;上述交易流程均需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
此外,10月-11月完成新建商品住房网签、12月合同备案或10月-11月完成二手住房网签,12月办理纳税和不动产登记的,也可报名。
据悉,本轮购房消费券申领标准如下:
房屋总价不超过200万元(含)的可申领1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含)的可申领1.5万元;300万元—400万元(含)的可申领2万元;400万元—500万元(含)的可申领2.5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可申领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