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据微信公众号“赤水发布”消息,经贵州省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将仁怀市、赤水市纳入“商转公”贷款试点区域。
申请对象为在试点区域内(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在上述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借款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应为夫妻关系、应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贷款政策有关规定,且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借款申请人应为本市缴存职工、原商贷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且应为原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无公积金贷款(含补息贷款)记录;原商贷所购住房为当前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唯一自住住房;原商贷由本市商业银行发放且未结清,已还款满1年,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结清贷款或部分还款;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权属明晰,无除原商贷银行以外抵押权人、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另外,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日出台《关于调整生育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对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24万元,且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双职工104万元、单职工64万元。
文件称,生育二孩、三孩缴存职工家庭,符合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相关政策和条件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和30%;生育二孩、三孩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房,符合红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和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