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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于2019至2022年收回近120公顷新界私人土地用作发展

  4月6日,香港发展局文件显示,政府于2019/20至2021/22的三个年度内收回近120公顷新界私人土地用作发展,这些土地大部分位于元朗区及北区,预计未来几年收回的土地将高达700公顷。

  政府于去年《施政报告》中提出发展北部都会区,为加快收回私人土地作新发展区、公营房屋及其他公共用途,政府由2019/20至2021/22的3个年度内,引用《收回土地条例》等条例,已收回近120公顷的新界私人土地作发展。包括2019年12月为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第1阶段收回的68公顷土地、2020年10月在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1阶段而收回的12公顷土地。

  局方预计,未来几年会继续为不同的发展项目收回的土地将达到700公顷,较大部分位处元朗区和北区,其中元朗南发展区约占150公顷、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余下阶段约占110公顷、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其余阶段,约310公顷等,以及多个公营房屋项目。

  至于包括新田/落马洲发展枢纽、新界北新市镇和文锦渡的新界北发展,及《发展策略》内的新土地发展建议,由于此类项目目前仍需进行研究,故其具体规划用途、实施安排及收地范围则有待确定,并不在700公顷收地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