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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自5月1日起 商品房建筑工程合理工期为定额工期70%

  近日,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项目工期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通知。

  根据通知,因苏州市部分商品房建筑工程项目存在追赶工期、忽视质量安全管理的现象,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于建筑工程合理工期作出规定,要求商品房建筑工程合理工期为定额工期的70%,达到合理工期后方可预售。商品房建筑工程合理工期天数的计算,按照基础施工合理工期天数+应完成的主体结构层数×每层合理工期天数确定。

  自2022年5月1日起,苏州市范围内新开工商品房项目预售按照该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