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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放宽莱山区东盛产业园A宗地土地成交款缴纳要求

  12月22日,山东烟台发布关于烟自然资规告字[2021]第13号的补充公告,就缴纳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规定进行了宽松调整,该批次地块原定于12月26日挂牌截止。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公告显示,烟J[2021]2007号原东盛产业园A宗地的竞买须知第十一条,“宗地竞得人需于2021年12月30日前交清全部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包含溢价部分)”,更改为:“宗地竞得人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须缴纳不少于出让价款(包含溢价部分)50%的出让金,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其他竞买时间、条件及要求等均按照原公告执行。

  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及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这意味着,缴纳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往后至少延长了40天左右,并且只需先缴纳50%即可。

  此次是针对烟自然资规告字〔2021〕第13号的补充公告,虽然只点名了A宗地,但不排除同批次出让的三宗地(原东盛产业园A、B两宗地、原东宝产业园宗地),出让价款的缴纳时间与数额都进行了调整。

  此前报道,11月26日,烟台市主城区挂牌5宗商住地,包含莱山区3宗、芝罘区2宗。其中,莱山区3宗均位于莱山经济开发区。

  烟J[2021]2007号,原东盛产业园A宗地,出让面积68294.7平方米,出让起始总价49320万元,起始楼面价4307元/平;烟J[2021]2008号,原东盛产业园B宗地,出让面积64700.9平方米,出让起始总价39810万元,起始楼面价4271元/平;烟J〔2021〕2009号,原东宝产业园宗地,出让面积39636.7平方米,出让起始总价31610万元,起始楼面价3790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