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泰国卖房被拒绝过户、售房当接待处、一房多卖...(10)
时间:2021-04-04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平台
律师说法
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的粉丝朋友们,大家好!本期案例,均属海外置业引起的纠纷。
我们先来看程女士的案例:
程女士通过北青海外这个平台购买了泰国普吉岛的一处房产,程女士支付了房屋的全款和税费,因泰国公司不给过户引起的纠纷,程女士的诉求是希望继续履行合同,为其办理房产过户。
首先,我们要分清北青海外公司与程女士之间属于委托合同关系还是中介合同关系。
如果属于委托合同关系,则程女士可以根据其与北青海外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要求北青海外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为其办理过户,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属于中介合同关系,则需核实北青海外公司是否承诺向程女士提供办理房产过户的中介服务,如有承诺,则程女士可以要求北青海外公司继续履行中介服务合同,为其办理涉案房产的过户。
其次,我们要看程女士与泰国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在国内签订,还是在泰国签订。
如果合同在国内签订的,可以在国内起诉泰国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与此同时,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考虑法律适用的问题。
如果合同在泰国签订的,则程女士可能需要到泰国维权了。
我们再来看许女士的案例:
许女士是通过朋友推荐,直接与泰国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称项目有问题的也是泰国公司的员工,而北青海外公司并未参与其中。现许女士希望调换回原先房产或赔偿差价损失。
在本案中,我们还是要看许女士与泰国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在国内签订,还是在泰国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