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法院的关于2022沪74民初2888号案件民事判决书,上述案件涉及公司与机构的金融借款纠纷,原告为东方资产上海市分公司,被告为泰禾集团在内的14家公司及黄其森。
法院判决被告偿还本金17.65亿元及重组收益8.02亿元,并支付律师费30万元。原告有权行使抵押权,优先受偿抵押资产。泰禾投资、黄其森等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据透露,泰禾集团所有未结案件的累计诉讼金额已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
除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外,2023年,该公司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新增非重大案件155起,涉案金额共计13065万元。其中,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共计涉案金额13065万元,公司作为原告案件共计涉案金额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