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中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1966.HK)发布公告,表示向中骏商管集团出售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公告显示,中骏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中骏商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已同意收购而卖方已同意出售销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卖方已同意促使骏辉房地产(中骏的全资附属公司)向中骏商业管理(中骏商管的全资附属公司)转让销售债务,而买方已同意促使中骏商业管理接纳销售债务转让,代价约为人民币10.90亿元,代价将部分以中骏商管的内部资源及部分以中骏商管首次公开发售的闲置所得款项拨付。
于成交后,目标集团各成员公司将成为中骏商管全资附属公司,财务业绩将于中骏商管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合并入账,且仍将合并入中骏及其附属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
目标公司为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卖方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目标公司全资拥有志亿投资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而志亿投资有限公司则全资拥有泰腾置业(一间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持有该物业,该物业亦为其主要资产)。
该物业为奥莱购物商场综合体,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新城东街8号,占地面积约26900平方米,地面以上五层,地面以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7.85万平方米,相关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至2059年3月11日,用途为商业。
骏辉房地产就该物业所产生原土地收购、建设及开发成本约为人民币14亿元。
图源:中骏集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