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丹蓬:中国红牛打假维权,“金罐装潢”却被判给第三人,冤不冤?
时间:2022-04-25 来源:品质家园
随着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各级法院及相关机构纷纷推出知识产权相关的典型案例。其中,红牛金罐包装装潢纠纷案无疑是今年颇具争议的一例。
该案是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在重庆起诉眉山市万佳来鹤商贸有限公司、四川富顺天菊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南岸区兴久源酒水经营部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的一个判例。中国红牛取得一审判决支持,但在该案的二审程序中,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泰国天丝”)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主动加入案件,协助“山寨红牛”逃脱侵权责任,而判决裁定中国红牛金色罐装潢的权益归属泰国天丝所有,使得泰国天丝成为该案最大的受益者。
尽管该判决是二审判决,但并没有起到定纷止诉的效果。中国红牛声明称,在1995年设立初期,中国红牛便自行设计出红牛饮料在中国生产销售的经典“红牛饮料金罐包装装潢”,其依法享有“红牛饮料金罐包装装潢”合法权益的事实已经由广东高院、佛山中院等法院的生效判决确认。中国红牛对二审表示不服,并已经向最高院提请再审,该案件已于2022年1月6日立案。
“金罐案”与王老吉、加多宝多年争执的“红罐案”有相同之处,主要争议点均在于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归属的认定。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归属的认定在学术界和实务界存在争议,“红罐案”包装装潢权益最后由最高院判决为两家“共享”,加多宝继续享有“红罐”包装装潢权益。然而在“金罐案”中,中国红牛打假维权变成了“金罐装潢”之争,泰国天丝不仅帮“山寨红牛”产品的生产商和运营商赢得官司,还将一审法院作出的中国红牛对“红牛饮料金罐包装装潢”享有权益的胜诉判决推翻。
该案最终结果还有待最高院进行最终审理和判决,公众自然不必过早判断。二审判决反转的关键仍在于“红牛商标”在包装装潢中的认定,但该认定的具体实践在业界也存在争议。专家普遍认为,在我国,商品外观权益不属于《商标法》保护范畴,只能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混淆行为规制加以保护。而且,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非对所有的商业外观权益都加以保护,而是仅限于“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其中,“特有”强调商业外观具有固有显著性,同时还需具备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
具体到“金罐案”,尽管从图案和文字的颜色、大小上看,金罐红牛都突出使用了“红牛商标”的元素,但从红牛商标在中国诞生的时间和过程来看,应当注意的是,红牛饮料上的“红牛商标”并不能完全确认其在一开始就被作为商标使用,即不能排除其在当时经过设计后,仅作为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一部分加以使用。首先,这款包装设计的图案排列和布局本身就具有外观独特性,在字体、颜色上都有别于“红牛商标”(商标注册号:878072)(简体中文商标长期没有注册)。其次,这款包装外观始终是中国红牛在使用,一用就是20多年。最后,从目前消费者选择看,中国市场上有三个不同的“红牛”,由于“三缩颈”金色包装、底部蓝色绶带及其上产品名称文字的组合是消费者区分“三个红牛”作为商品来源的重要来源,“红牛商标”并不能作为消费者区别商品的主要来源。
事实上,全球有三头“牛”,即泰国天丝红牛、奥地利红牛和中国红牛。20世纪70年代,泰国商人许书标先生发明了“Krating Daeng”。1983年,奥地利商人马特施茨注册了“Red Bull”商标,并与许书标创建了欧洲合资公司,推出了全新的红牛能量饮料(Red Bull energy drink)。1995年,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牵线中泰企业合资,创立了中国红牛,并将红牛饮料创造性地命名为“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在中国,无论是配方改良、生产许可还是商标注册,中方企业均做出了决定性关键工作。同时,在合资企业创立前,各方约定合作期限是50年,并由严彬全权负责合资公司运营和市场推广。
可以说,许书标发明了红牛饮料,马特施茨将“Red Bull”推向全球并成为著名国际品牌,而“红牛”在中国市场成长为驰名品牌完全是另一条路径,其操盘手是华彬集团及其董事长严彬。
在市场刚刚开放的上世纪90年代,一个在中国市场连生产销售许可和商标都没有的品牌,对于中国消费者而言谈不上有知名度和品牌价值。中国红牛表示,在重庆案中,令人不解的是,泰国天丝域外使用的证据成为了二审判决的主要依据。事实上,1995年9月,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配方和成分才被审批通过,1996年7月,中国红牛向中国专利局申请并取得“红牛饮料金罐包装装潢”的外观设计专利,1996年10月,红牛独特中文商标才得以形成。在此之前,中国市场中存在少量进口(或走私)的泰国天丝产红牛饮料,使得红牛品牌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而中国红牛将红牛国产化,并不断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假冒、走私、山寨产品,才为红牛品牌发展扫清了道路。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认为,红牛金罐包装装潢权益成为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背后,是中国红牛坚持长达20多年的持续经营以及由此带来的数以亿计中国消费者的认可。中国红牛称,泰国天丝20多年来不参与实际运营,不负责市场风险,海南工厂也只是依据“五十年协议”为中国红牛代工的工厂,且海南工厂由于设备陈旧,产量有限,对市场贡献价值极小。相反,华彬集团长年斥巨资改进生产技术、完善生产设施、扩大生产规模、推动品牌建设,巩固和提升了中国红牛品牌的市场价值。
尽管经历了六年纠纷,中国红牛年销售额仍稳定在200亿元之上,充分证明中国红牛获得了消费者及政府、产业链合作伙伴的支持。最新消息显示,中国红牛已经取得五十年协议书原件这一关键证据,其中协议第一条规定,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红牛饮料,相关案件也将于近期开庭审理,中国红牛商标归属仲裁尚在审理中。因此,目前谈红牛系列商标和包装装潢是谁的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