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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从消费者、企业、市场三方面支持房地产发展

  3月30日,四川省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按照通知,意见征求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4月29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绵阳市提出共计8条具体措施,可归纳为三个方面的内容: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的措施,纾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困难的有关措施,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的措施。

  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方面,按照《征求意见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多孩家庭实施财政补贴。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自通知执行之日起,在绵阳城区(含安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给予最高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特别优惠。特别优惠的额度不计入低于备案价15%内。

  纾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困难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有关措施。其中包括调整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新建商品房项目办理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由原6层及以下主体封顶、7层及以上完成地上层数的1/3且不少于7层,调整为完成地上3层后办理预售许可。

  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销售价格指导和管理,在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10日内一次性公示房源价格,公示价应与报备价格一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同时不能低于备案价15%以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