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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迎来“惠企12条” 含金融支持、租金减免等政策

  3月25日,《龙岗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正式发布,自当日起施行。《措施》下分5大板块、12项具体措施,在疫情封控的环境下,围绕市场主体关心的租金减免、促进消费、金融支持、建设项目补贴、防疫服务支持等方面,分类施策。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租金减免方面,承租辖区内区属国有全资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权属房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其他企业免除1个月租金。

  同时,《措施》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包括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个人业主等)或者物业运营机构,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承租其在辖区封控区和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范围内物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租金减免,对上述业主或物业运营机构按实际减免租金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时段累计不超过1个月,单个业主或物业运营机构补贴最高100万元。

  以促消费拉动城市经济回暖。《措施》提出在龙岗区依法依规经营的餐饮门店,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实际经营地曾被纳入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范围内,经所在街道办核实后,给予每家门店1万元补贴。此外,政府面向市民群众发放总额为2000万元的消费券,并在龙岗区内商家使用。

  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也将配套实施。龙岗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3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30万元。

  此外,龙岗区拟对辖区内在2022年3月12日前已开工但受疫情影响按政府要求采取停工措施的市、区在监的建设工程(不含小散工程),按到岗工人数核算,单个工地(或者标段)给予建筑业企业最高10万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