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公积金有新动作:二套房首付40%,利率上浮10%
时间:2021-03-18 来源:文/品质家园
3月16日晚,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发布《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对原《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做了一些修改:首套房且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变,首付30%;二套房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40%,利率上浮10%。出售公积金贷款的房产,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三套房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据了解,《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3月17日起已开始实施。3月17日之前已经购买的“住房”仍按调整前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