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优化购房政策 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
时间:2023-12-14 来源:品质家园
12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首套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统一降至3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40%。
此外,商业银行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也将调整,按11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首套房贷利率最低为4.2%。
北京市目前的政策是,个人购买政策性住房以外的商品房,无论是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均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首套房和二套房,执行不同的首付比例。具体而言,个人购房首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35%,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40%;个人购买二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60%,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80%。
通知提出,自新规执行起,个人购买政策性住房以外的商品房,无论是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均为30%;二套房则按城六区和非城六区划分,首付比例分别为50%和40%。同时,贷款最长年限也从25年恢复至30年。
此次优化的另一内容,就是调整普通住宅认定标准。根据通知,新的普通住宅认定标准仍须满足三个方面: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确定的价格标准,其中五环内单价低于85000元/平方米,五至六环之间单价低于65000元/平方米,六环以外单价低于45000/平方米。
另外,此次调整还将降低商业银行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此次调整的是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即12月15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将执行新的利率政策下限。
调整后:城六区首套、二套利率政策下限分别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个基点、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非城六区首套、二套利率政策下限分别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5个基点。各银行应根据北京地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政策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新发放房贷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