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家园

广州:引导民间投资参与清洁能源及绿色低碳领域建设

11月2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观点新媒体获悉,该《措施》提出,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功能片区建设。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机制灵活、管理精细等优势,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参与构建“三脉”“三轴”“三核”城市发展格局。

引导民间投资深度参与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投资“未来发展核”能级提升工程。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东部中心建设,推动“现代活力核”功能提升。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做精、做优、做细的优势,支持民间投资参与越秀、海珠、荔湾等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老城区“历史文化核”品质提升。

同时,创新民间投资参与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建设方式。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股权合作、特许经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T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水安全保障导向的开发模式(WOD)、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参与机场、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建设。鼓励民间投资开发大湾区低空资源、大型深水港区、骨干交通枢纽、多式联运与供应链物流等项目。

引导民间投资参与清洁能源及绿色低碳领域建设。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生物质发电、风电、新型储能、氢能、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等清洁能源领域投资。

支持民营企业在智慧电厂、智慧电网、系统性节能减碳、低碳技术等数字能源和绿色低碳新领域加大投资。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落实对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换电设施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