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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业:尚未就境外债务重组条款达成最终协议

10月17日,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债务重组最新资料。

观点新媒体获悉,关于重组进展,佳兆业表示,公司一直积极与其财务顾问华利安诺基(中国)有限公司和法律顾问盛德律师事务所评估当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以期制定尊重所有利益相关方权利的全面解决方案。

据此,该公司一直在与本金总额约为123亿美元的优先票据及其他境外债务的若干持有人及其财务顾问PJTPartners和法律顾问凯易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建设性接洽,以推动经双方同意的集团境外债务重组方案的制定。

而该等现有债务持有人已成立的境外债权人小组,共同持有或控制超过35%的现有债务本金总额。

公告显示,佳兆业已就集团的境外债务向债权人小组提呈初步指示性重组方案。公司提案初步拟进行(其中包括):(1) 降杠杆计划,公司拟将一定数量的现有债务转换为公司的股份,以实现可持续的资本结构;(2) 将剩余现有债务兑换为新的以美元计价的公开票据(「新票据」);及(3) 将若干资产处置所得款净额,包括集团现有项目中的一系列旧改项目,作为偿还新票据的额外资金来源。

截至公告日期,佳兆业仍在与债权人小组沟通,且公司与债权人小组之间尚未就境外重组条款达成最终协议。对于本公司提案包含的某些条款,债权人小组表示其并不支持。

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佳兆业境内有息负债约人民币506亿元,其中人民币363亿元为项目层面负债;境外有息负债约123亿美元,其中包括优先票据未偿本金约115亿美元,永续资本证券未偿本金约2亿美元,以及其他有担保及无担保债务约6.5亿美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集团就集团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负债提供的财务担保约为人民币238亿元;公司对附属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境内负债提供的财务担保约为人民币210亿元。

佳兆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为:由目前土储开发项目及尚未转化为土储的旧改项目于2023年至2033年所产生的累计集团应占杠杆自由现金流总额,包括集团及其合营企业和联营公司所开发的开发项目及旧改项目,扣除项目所需的土地支出、建设支出、必要的营销和运营支出、融资支出以及税金等,预计约为人民币750亿元至人民币900亿元之间。

其次,可考虑于预测期逐步处置选定的投资物业及自持物业组合。根据市场条件和经营环境,预计投资物业及自持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扣除债务本金和利息后)约为人民币60亿元至人民币70亿元。

此外,包括物业管理和酒店管理在内的其他业务部门预计将产生人民币10亿元至人民币20亿元的净收入;及在偿还境内债务的本金和利息以及其他财务担保后,在扣除预扣税前,可用于境外偿债的现金预计约为人民币600亿元至人民币7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