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还甩锅,浙江这家开发商的态度有点横!
时间:2021-06-02 来源:圆桌视点
湖城一位杨女士的家,因渗水变得面目全非,她找物业,物业不理,找开发商,开发商不管,现在是彻底没辙了,希望记者能帮帮忙!
管道破裂 物业和开发商忙“甩锅”
杨女士住在湖州天元颐城小区,记者走进她家,眼前的一幕可以用“一塌糊涂”来形容。
家里到处都是纸板,卫生间的墙也被撬开,另外房间的地板,主卧的衣橱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损。
▲杨女士家中实景
天元颐城业主 杨女士
家里地板全部冒水,我叫工人过来找原因,原来是烟道里有积水,有两尺多,水全部从烟道里渗出来。夏天我儿子房间的虫,飞进飞出,根本没法住。
杨女士说,家里渗水的问题有好几年了,以前一直以为是外立面渗水。
今年的渗水问题愈发严重,这才撬开瓷砖究其原因,原来问题是五楼的污水管道破裂,水渗到了公共烟道,因为杨女士家是最底层,所以水都积到了她家里。
▲杨女士家的卫生间
天元颐城业主 杨女士
发现是污水分管破裂,感到特别恶心,我觉得这几年住在这么一种环境,无法想象这种冤屈 。一个多月了,就这样摊着,我也不敢去动它,总要找个责任方。
从购房合同看,杨女士的房子是2012年年底交的房,合同上明确写着厨房和卫生间管道漏水的保质期是8年。
小区物业认为,杨女士家漏水的问题是交房后8年内发生的,所以责任方不在物业,而在开发商。
景瑞物业 胡经理
我们物业是2021年1月1日进场的,进场之后,业主是2月份报修给我的。我们物业是新进的物业,她几年前就已经发生问题了,遗留到现在,是我们物业把毛病找出来了。
记者几经打听,终于打听到,开发商湖州新华置业有限公司的办公室,也在小区内。但令记者没想到的是,开发商的态度有些粗暴。
开发商方面的劳经理始终不愿意面对镜头,他坚持说杨女士的房子过了保修期,并不是开发商的责任。
家里的渗漏水本身就很糟心了,没想到找责任方还遭遇“踢皮球”!
法理不进 开发商强词夺理
经过记者的联系和沟通,物业、开发商、业委会、社区以及律师坐在了一起,开了一个协调会,这回杨女士的事情能不能解决呢?
在调解现场,业委会的人可以证明,杨女士在几年前就报修过房屋渗漏水的问题,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仍然坚持原先的观点。
景瑞物业 胡经理
这个事情几年前就发生了,不是现在发生的。
湖州新华置业有限公司 劳经理
保修期已经过了,保修期是两年。
调解现场,律师叶斌也给出了意见,杨女士家漏水的位置位于公共部位。如果在开发商的质保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这个责任,如果超过了保修期,物业应当承担这个责任。
现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杨女士家漏水的情况,是不是在开发商保修期内发生的。对于这个问题的争论,杨女士和开发商各执一词。
杨女士是2012年年底收房的,购房合同上明确写着,厨房和卫生间管道漏水的保质期是8年,如果按照几年前就发生渗水的说法,很显然,渗水是在质保期内发生的。
而开发商的劳经理则拿出了一份住宅质量保证书,保证书上写着 :厨房、地下室、管道渗漏最低保修期限是两年。
▲开发商提供的证据是住宅质量保证书
一个是8年,另外一个是2年,究竟按照哪个执行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浙江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约定了开发商的质保期。保证书上面的质保期只是规定了最低期限,也就是说,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质保期不能低于那个期限,现在开发商和杨女士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关于厨房和卫生间管道渗漏水约定了是8年,是高于最低期限的,那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
同时,细心的叶律师发现,这份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对业主不具有约束力,业主的权利还是要看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
即使面对白纸黑字的约定,还有律师的相关解释,开发商方面依然不认可,一口咬定只认住宅质量保证书。
对此杨女士表示,接下来她将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