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文,明确将2022年11月颁布的《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金融16条”)中相关政策的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此次政策延期涉及两项内容:
一是支持房企开发贷、信托贷款等存量贷款延期。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
在此前的“金融16条”里,该规定试用期限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期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此次调整后,房企存量贷款展期窗口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
二是商业银行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配套融资,“豁免期”也从半年(2022年11月-2023年3月),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前。
在此期间,商业银行提供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除上述两条政策外,其他政策长期有效。
一位头部民营房企融资负责人最关注存量融资展期条款,称房企存量贷款展期有效期获得延长,有助于缓解部分民营房企的还债压力、避免再度走到爆雷边缘。
但此举并不意味着默认房企所有贷款都能展期。一家闽系出险房企人士直言,存量开发贷的展期能展多久,利率多少,都是开发商和银行一笔一笔谈判的结果。
该人士表示,“金融16条”是一个指导,相当于给了谈判一个理由,银行不会因为开发贷还不上就查封项目公司资产导致项目公司经营彻底停滞;而银行要风控到位,就必须在展期的时间点把该走的流程都走了,一方面为了风控合规,另一方面也满足经营指标。
出险后,和银行谈判已经是这家闽系出险房企每个城市负责人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一家总部在上海的房企高管也补充,目前开发贷展期仍有谈判空间,但都是基于每个项目具体情况来看,须看未来货值能否覆盖。
即便存量贷款展期窗口获得延长,但成功展期的难度仍在。另一家闽系出险房企融资负责人透露,自去年以来,公司能利用的、符合条件的展期都已申请过,“但展期的前提是公司能正常付息,由于大部分付息我们没能力做到,所以政策没法用上。”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金融16条”发布实施后,对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推动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
延长有关政策适用期限,是两部委“综合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为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所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