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事主举报,部分房屋中介人员为张某的诈骗行为打掩护,为虎作伥。虽然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中介人员与张某构成诈骗共犯,但检察机关办案组已将相关线索列入退补提纲,要求侦查机关严查彻查,依法处置。同时,检察机关并没有止于就案办案,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志琴表示,该院针对加强对房屋中介机构的监管及房屋中介人员的管理制发检察建议,“打击个人的犯罪行为只是对社会的警醒,要促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还需要更多的监管和约束”。
因为张某许诺的高额利息,再加上前期张某能够兑付许诺的利息,部分事主不惜以个人房产作抵押,从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来借钱给张某。张某也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上千万元,后因无法还款,深陷民事诉讼纠纷。整个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的低门槛贷款行为,为张某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现金流。记者了解到,因为无法按期还款,无论是“南城房姐”张某,还是部分最终以房抵债的事主,都遭受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言语恐吓等情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由于张某及其家人名下三套房产均被法院查封,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余额共计不足10万元,事主大多血本无归。
“在依法整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的同时,还要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广大市民在投资的时候一定得擦亮双眼、理性投资。”陆昊说。
从狡辩到认罪认罚
“我们这是普通的借贷。”在审查逮捕阶段,张某刚开始辩称自己与事主之间是普通民事借贷行为,并不存在诈骗的主观故意。据了解,公安机关于2020年1月16日将此案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正好遭遇疫情,无论是外调取证,还是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被害人,都遇到了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困难。
2020年7月13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据了解,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卷宗有38册,退补期间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重报,新增补查卷宗81册,卷宗材料总页数高达2万余页。
检察机关最终认定张某涉嫌诈骗被害人7名、犯罪金额1.1亿余元。
在大量客观证据面前,张某供认,因2018年二手房交易市场不景气,她于2018年6月向事主提出了可使事主收益更高的合伙模式,所得钱款多用于借新还旧或支付高息,真实存在的二手房交易所占比例较小。随后,办案组向张某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并联系其辩护人转达了家人对其的关怀和希望,张某最终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但由于张某骗来的钱款用于借新还旧或支付高息,未能对事主进行任何赔偿,也未能与事主达成谅解,因此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建议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量刑建议。对此,张某表示接受,并表示会积极接受改造。
据了解,张某被起诉后,检察机关又追加起诉了4起犯罪事实,增加了近1000万元的犯罪金额。
2020年11月24日,本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21年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判处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