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网约房”指的是通过网络渠道发布房源、预订并完成交易的一种住宿方式。近年来,“网约房”以其在线选房、电子支付、密码解锁、无须见面等优势赢得许多人青睐。
但随之而来的,是“网约房”乱象的频生。一些“网约房”没有落实好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的“四实”制度,无须身份证,甚至无须登记任何信息即可入住;一些“网约房”在消防、卫生、安全、隐私等方面缺乏相关资质或保障,给入住者带来许多潜在风险。
乱象频生的背后,是监管的滞后。“网约房”作为一种新业态,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成了监管的盲区。“网约房”合规有序发展,监管需要及时跟上。
完善管理规定,堵住监管漏洞。“网约房”乱象的产生,关键在于对其性质认定不清晰。有关部门应及时制定并完善相关管理条例,明确“网约房”的性质、监管范围、准入门槛等内容,堵住当前的监管漏洞。
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网约房”管理涉及多部门,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合力监管,创新监管思路,完善动态监管机制;网络平台应加强资质审查,对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营业执照、基础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定期查验。
加强摸排检查,强化监管实效。做好“网约房”监管,要将监管落到实处,让监管真正有实效、有威慑力。有关部门应该加强摸排检查,对资质不合格、经营不合规、管理不规范的“网约房”,应及时督促整改或关停清退;同时,对平台不落实监管责任的行为,应大力整治规范,督促平台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赖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