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成都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可按月直付房租。
成都出台一系列政策
上述发文明确,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提取金额直接划转至运营企业用于支付房租(简称“按月直付房租”)。现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缴存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企业集中运营面向社会公开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且运营企业已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可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服务协议》授权办理按月直付房租业务。
缴存人及其配偶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应付租金,且不超过缴存人及其配偶账户可用余额。
除了租房政策外,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成都针对购房也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措施,进一步松绑限购范围,扩大购房人群。
针对人才购房,2022年底,成都市住建局官网发布《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从“购房资格支持”“购房顺位支持”“预留住房支持”三个维度分层分类提供购房支持。
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成都明确,2023年,将再新增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万套(间),筹集建设人才公寓5000套。
针对父母投靠子女购房,2022年12月30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规定的通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可以作为单独家庭在户籍对应的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对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收,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收。对个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备案的,2022年前按照0%税率综合征收”的政策。
公积金新政密集发布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多地针对公积金出台一系列新政,主要包括支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上浮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等。
支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方面,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人民政府网站7月28日发布《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4家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职工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签约备案日期为准,再交易房以《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日期为准。该条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4年6月30日止。
上浮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建)住房或提前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的,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间隔期限由24个月缩短为6个月。三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积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试点,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
优化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方面,四川省遂宁市发布《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调整提取频次,缴存人可按年或按月自主选择提取。按年提取的,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内租赁自住住房,租房提取限额为18000元/年,生育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限额为25000元/年。按月提取的,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内租赁自住住房,租房提取金额每月不超过1500元,生育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金额每月不超过2080元。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房地产方面的各类支持继续加大,尤其体现为购房、租赁、城中村、保障房等领域,支持力度大、覆盖面广。未来,各地针对公积金的政策有望进一步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