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同时强化需求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不得向资金流水与经营情况明显不匹配的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强调“实质性审查”的,说明过去部分审查工作是被架空的。尤其是过去商业银行过多强调抵押的工作,对于一些抵押充足的贷款,没有进行实质性审查,自然造成了很多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据上述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通知》还要求加强贷中贷后管理。严格落实资金受托支付要求,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和借款人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要立刻收回贷款,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通知》提出,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套取经营用途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并建立违规行为“黑名单”。
依据《通知》,各银保监局、地方住建部门和央行分支机构要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排查,于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
启动调控措施
在《通知》发布之前,许多地方已先行启动经营用途贷款流入楼市的调控措施。
据中国银行法学会副会长潘修平介绍,深圳、上海的房价2020年有了大幅上涨,北京房价在2021年也蠢蠢欲动。正是在这一关键时刻,监管部门、许多地方及时出台政策,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目的是要巩固前期的限贷成果,防止房价出现大幅上涨。
2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联合相关机构发布《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 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格实施贷前调查,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切实加强支付管理,防止信贷资金转入与借款人经营活动无关的账户;尽职落实贷后管理,出现借款人退出公司经营,或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失去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等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