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消息,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发布了《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生育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获悉,《通知》提出,提高生育二孩、三孩家庭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一)生育二孩缴存职工家庭,符合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相关政策和条件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上浮20%。
(二)生育三孩缴存职工家庭,符合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相关政策和条件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上浮30%。
同时,《通知》提出,提高生育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生育二孩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符合红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和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
(二)生育三孩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符合红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和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
据悉,该通知自2023年11月1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