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贵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40%,利率按同期首套1.1倍执行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龙龙 2021-08-12 10:47 阅读 80 近日,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的通知》。 通知明确,从8月10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职工家庭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标签: 公积金贷款 利率 住房贷款 标签: 分享到: 微博 QQ 上一篇:解读|防止过度房地产化,住建部严管城市更新大拆大建 下一篇:钱,突然“降价”了! 相关推荐 政策“组合拳”提振信心、激发活力 中国 美的置业午盘暴涨69%,拟剥离房地产开发 国家发改委: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 重磅新政!杭州二手房全面放开限购 全国政协常委张连起:建议推行无理由退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易纲:建议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