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公布一起房地产领域违法案件,郑州元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因对外销售已抵押房被罚款65万余元。
郑城综罚决字[2021]第33003号显示,中国中部(元通)纺织服装品牌中心,将已经抵押的商品房进行预售、销售,且未书面告知抵押权人和买受人,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了《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开发商郑州元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处罚65.537090万元。
天眼查显示,因牵涉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郑州元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官司缠身,由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该公司被法院多次强制执行并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