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微公众号发布《致东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告知书》(简称“告知书”),《告知书》规定,各房地产中介公司和从业人员不得为不具备交易转让条件的房源挂牌出售,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同时,不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微信朋友圈恶意编造散布涨价谣言或不实言论,不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煽动消费者购房。
此外,各房地产中介公司和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或协助购房者在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合同中以各种形式,签订涉嫌炒房内容的条款,不得为不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者逃避或变相规避住房限购政策。
(文/品质家园 王婉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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