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正式印发,成为青岛市出台的首个针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系统性政策文件。
《意见》强调,坚持城市功能完善、产业空间拓展、土地集约利用、市民方便宜居四个目标,从总体要求、城市更新实施范围、方式和策略、规划和计划、城市更新相关配套政策及组织保障等方面全面作出安排,将有效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各项工作扎实稳妥开展。
此外,《意见》还鼓励将老旧小区与相邻的旧厂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和既有建筑功能转换等项目捆绑统筹,做到项目内部统筹搭配,实现自我平衡。有条件的,也可将城市更新项目与不相邻的城市建设或改造项目跨片区组合,实现资金平衡。(文/品质家园 苏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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