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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等四区新落户人员两年内仅可在落户区域买房

2021-04-21    来源:品质家园

  近日,南京市发布《关于明确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人群购买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包括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的新落户人员,自最近一次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早在2月9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明确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文/品质家园 汤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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