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信息,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将召开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2年第三次持有人会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作为召集人,于2022年2月28日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此会。
观点新媒体了解,2022年2月17日阳光城曾发布公告,其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世国际”)在境外发行了两只美元债“SUNSHI9.2504/15/23”、“SUNSHI7.504/15/24”未能在30日豁免期内(即2022年2月15日)支付利息合计约2783.3万美元,构成违约事件。
以上事件触发了“21阳光城MTN001”募集说明书中“第十三章投资人保护条款一、交叉保护条款1.1触发情形中‘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应付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或境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且1.1条触发情形项下的约定债务已设置了宽限期,则本次触发情形下的宽限期天数为0个工作日。
公告显示,会前,召集人将在2022年2月22日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2022年2月24日下午18:00点前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截至债权登记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一工作日,即2022年2月25日),“21阳光城MTN001”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此次会议,并可以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合格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