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表示认购理财产品。
据了解,海信家电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以及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已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以及2021年6月25日审议批准了《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閒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委托商业银行、信託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
据此,海信家电董事会称,于2022年2月18日,海信家电的非全资附属公司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22第2份兴业银行理财协议,以认购2022第2项兴业银行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相当于约1.23亿港元。而海信家电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支付该等兴业银行理财协议下的认购金额。
海信家电表示,认购银行理财产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委託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认购该等兴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款项来自自有闲置资金,将该等资金用于委託理财有利于提升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不会对的日常运作及主要业务发展以及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有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