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大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已与受托人于当日签立各契约的补充契约,修订契约中的违约事件条款,以剔除因2022年1月票据发生违约或违约事件而导致各批次票据的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
据悉,大发地产、子公司担保人与中国建设银行(601939)(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于2020年7月30日订立的契约(“2022年契约”),规管其于2022年到期的12.375厘优先票据(“2022年票据”);大发地产、子公司担保人与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于2021年10月28日订立的契约(“2023年契约”),规管其于2023年到期的13.5厘优先票据(“2023年票据”)。
大发地产表示,将根据同意征求所载条款,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作出安排支付任何到期的同意费。
各补充契约于本公司已向根据同意征求表有效地授出同意的各批次票据持有人支付同意费前将无法施行。由生效时间起及以后,现时及未来的各批次票据持有人须受各有关契约的条款(经各有关补充契约修订及补充)约束,不论该持有人有否授出同意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