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1.5亿元-3亿元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5.16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此外,公告称,万通发展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未来6个月内计划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实施减持存在不确定性,如有具体减持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 GLP Capital Investment (HK)Limited 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嘉华东方持有万通发展704,341,141股,持股比例34.29%。万通投资持有万通发展336,311,289股,持股比例16.37%。
另悉,万通投资将其持有的39,870,500股万通发展股份进行了转融通出借业务,该部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万通投资合计持有万通发展股份376,181,789 股,占总股本的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