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目前公司正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债务重组协议洽谈、签署等《债务重组计划》有关事项的落地。
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涉及“带”、“展”、“兑”、“抵”、“接”几大部分。
其中,“带”即出售资产带走金融债务约500亿元,分为两个方式:1、出售项目公司自身金融债务,随项目公司股权出售一并带走并转出华夏幸福,由项目公司依据债务重组协议约定还本付息;2、出售项目公司通过债务置换方式,有条件承接华夏幸福统借统还的金融债务,具体置换方式由华夏幸福、可出售项目公司的收购方、相关金融债权人具体协商。
“展”即优先类金融债务展期或清偿约352亿元。其中应收账款质押和实物资产抵押的金融债务,维持原财产担保措施不变。如若实物资产抵押相关担保物被处置或出售的,所担保债权可在担保物处置或出售价款范围内优先清偿;应收账款质押的,按年度分期按比例偿还。
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等业务相关的开发贷,由相关金融机构维持开发贷余额不变,利率下调,存量项目逐步销售偿还,新增项目逐步投放。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2.5%,利随本清。
“兑”即出售资产回笼资金中约570亿元用于兑付金融债务;“抵”即以持有型物业等约220亿元资产设立信托,以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约220亿元金融债务;“接”即剩余约550亿元金融债务由华夏幸福承接,逐步清偿。
其中剩余约550亿元金融债务由华夏幸福承接,债务本金展期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8年期满,如该金融债务本金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到期日不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2.5%,利随本清。
华夏幸福于公告中表示,公司处于债务重组计划实施的重要阶段,签署债务重组协议是实施《债务重组计划》的重要环节。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