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滨江集团控股子公司丽水市滨嘉置业有限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7亿元的融资。董事会同意滨江集团为滨嘉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60%(最高本金限额为4.2亿元)。
滨江集团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来置业有限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40亿元的融资,滨江集团已为上述贷款本金余额的51%(最高本金限额为20.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现董事会同意滨江集团为滨来公司增加担保,增加为上述贷款本金余额49%(最高本金限额为19.6亿元)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日,滨江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89.77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滨江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31%,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7.71亿元,占滨江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