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梅林地区]法定图则37-04地块,以及14-01、14-02、14-05和12-16地块局部调整的公告。
其中,37-04地块调整为三类居住用地,建设公共性住房。
14-01 为教育用地,规划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
14-02 为二类居住用地,建设公共住房。
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2022年第1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梅林地区]法定图则37-04地块局部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此地块调整为三类居住用地(面积5612平方米),容积率为6,建设公共性住房,配套方面,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社会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邮政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含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2022年第1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梅林地区]14-01、14-02、14-05和12-16地块局部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14-01 为教育用地,规划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
14-02 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14670,容积率为5.5。
规划,1、该地块全部用于建设公共住房,地块中部须预留一条东西向连接梅林公园的城市公共通道,具体位置结合方案设计确定;2、项目北侧临近山体,为形成良好的空间形态,建筑高度不高于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