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藁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5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增村镇1村、廉州镇4村共计176.5725亩土地,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5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分别为:
1.拟征收增村镇杨马村位于村西(东至杨马村地,南至杨马村地,西至道路,北至杨马村地)的土地,面积为0.7601公顷(约合11.4015亩),全部为农用地0.7601公顷(约合11.4015亩),其中草地0.7601公顷(约合11.4015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2.拟征收廉州镇孟村位于村西北(东临孟村地、南临孟村地、西临东刘村地、北临孟村地)的土地。面积为0.1532公顷(约合2.298亩),全部为农用地0.1532公顷(约合2.298亩),其中耕地0.0144公顷(约合0.216亩)、非耕农用地0.1388公顷(约合2.082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3.拟征收廉州镇焦庄村位于村南(东临焦庄地、南临石家庄市2018年第128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西临焦庄村地、辛丰村地、北临焦庄村地)的土地。面积为2.6750公顷(约合40.125亩),其中农用地2.5777公顷(约合38.6655亩),农用地中耕地1.7932公顷(约合26.898亩)、非耕农用地0.7845公顷(约合11.7675亩);建设用地0.061公顷(约合0.915亩);未利用地0.0363公顷(约合0.5445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4.拟征收廉州镇东刘村位于村西(东临焦庄村地、南临辛丰村地、西临辛丰村地、北临焦庄村地)的土地。面积为8.1711公顷(约合122.5665亩),全部为农用地8.1711公顷(约合122.5665亩),其中耕地1.4418公顷(约合21.627亩)、非耕农用地6.7293公顷(约合100.9395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5.拟征收廉州镇辛丰村位于村西(东临焦庄村地、南临辛丰村地、西临辛丰村地、北临焦庄村地)的土地。面积为0.0121公顷(约合0.1815亩),全部为农用地0.0121公顷(约合0.1815亩),其中非耕农用地0.0121公顷(约合0.1815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