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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运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

2022-07-01    来源:观点地产网

国务院:要运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

据中国人民银行6月30日公布,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举措,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就业和消费;部署加大重点工程以工代赈力度,拓展就业岗位,带动农民工等增收等。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会议指出,要运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稳住经济大盘、稳就业保民生有效助力。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等筹资3000亿元,用于补充重大项目资本金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贴息。

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有利于不超发货币条件下发挥引导作用,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实现扩投资、带就业、促消费综合效应。会议决定,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

会议同时指出,以工代赈受益面大、带动效应强,能为群众特别是农民工、脱贫人口等规模性提供务工岗位,支持他们劳动增收,进而拉动消费,是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举措。

一是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要能用尽用以工代赈。二是实施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由原规定的15%以上提高到30%以上。三是在项目各环节明确以工代赈任务要求,督促及时足额发放报酬。会议强调,要加大交通补短板投资,年内再开工一批国家高速公路联通、内河水运通道建设等工程。

会议决定,选择部分高水平医院开展提升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在科研自主权、薪酬激励、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5方面。

福建漳州: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享最高2万元补贴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漳州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从加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力度、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更大力度保就业等8个方面提出52条措施。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方案中提到,对在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但不包括车位,下同)的购房人(家庭),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实施购房补贴,由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属地财政部门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芗城区、龙文区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承担):(1)购房人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2)购房人属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3)存量房卖方因改善性住房需求“卖旧买新的”,给予卖方一次性补贴5000元。若享受补贴的购房人退房的,应退还补贴并凭退补票据办理退房手续。

另外,受疫情影响导致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疫情结束后提交书面说明情况并完成补缴的,可视为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最低为5%)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补缴);因疫情原因未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疫情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向市公积金中心窗口申请,视为连续缴存,逾期申请不再处理;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住房租金的,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第二次申请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全市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结合商业银行首付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漳州将推广安置型商品房新模式并长期执行,调整优化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鼓励采用“货币补偿+购房补助”安商一体化新模式,建立拟提供安置房源的楼盘库,锚定安置房源最高控制价,由被征迁人自主选购安置并给予购房补助〔具体购房补助由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结合实际确定〕,打通商品房和安置房转换通道。同时,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降低存量房交易市场风险。

疫情期间,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施工许可且拟预售的商品房,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拟预售项目建设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一层及以上),按规定予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调整首套房、改善性住房认定方式,明确芗城区、龙文区为独立的首套房、改善性住房认定区域范围。加快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通过线上预约、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期限,力争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间缩短1/3以上。

出台漳州市企业上市“龙江计划”行动方案,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融资及再融资,推动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北交所上市,并按沪深交易所上市奖补标准给予扶持。鼓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及证券机构等金融机构扎根漳州市发展,对首次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适当奖励或补贴。

承租国有房屋从事服务业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国有企业向其他产权单位承租、再转租给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从事服务业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扣除国有企业须向原产权单位缴纳的租金额度,剩余部分给予实际承租者减免,减免月数参照现行政策执行;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同等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国有银行加强与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出租人对接,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金融支持。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所减免租金总额50%的运营补贴,最高50万元。

河南济源房管局官微已删除“房贷断供可延期还本付息”通知

6月30日,观点新媒体通过河南济源房地产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得知,其已删除"房贷断供可延期还本付息"通知。

据了解,河南济源市房地产管理局6月29日于官方微信号发布《关于济源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房贷断供可延期、不纳入个人征信,鼓励房企对首付分期收取。而在今日,该通知已从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删除。

具体来看昨日发布《通知》,其内容包括居民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鼓励房企对20%的首付比例再分期,但最长不超过一年;拥有一套房且已经结清房款的,再次买房可以享受以上两条政策。

此外,个人房贷在2023年5月31日前,出现断供的情况,可以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期一年,银行暂不申请法院对断供房屋采取拍卖、变卖等处置措施;银行已申请执行的,法院征得银行同意后,暂不采取拍卖、变卖的处置措施。房贷断供行为不纳入个人征信范围。

国务院批复同意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 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

6月30日,国务院日前关于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规划提到,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推动绿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努力把毕节建设成为百姓富、生态美、活力强的示范区。

另外,贵州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推动毕节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积极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制度成果,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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