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深交所披露关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内容主要针对该公司此前发布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
根据业绩预告显示,阳光城预计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亿元至-110亿元;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1亿元至-121亿元。
据观点新媒体查阅,2021年度,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5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6.01亿元。
短短两年时间,阳光城至少净亏损约150亿元。
要知道,当前阳光城的总市值还不到80亿元,连续两年如此巨大亏损,也引来了深交所的关注。
关注函与资产减值计提
对于2022年度至少80亿元的归母净亏损,阳光城指出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是利息费用化金额增加。由于行业销售整体下挫严重,公司销售回款缓慢,相关融资本金使用期限延长,财务费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本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按照费用化进行处理。
第二,是投资收益减少。受市场及公司流动性影响,联合营项目2022年度竣备数量减少,导致投资收益减少。
第三,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阳光城表示,2023年房地产市场还是以稳定为主,对于销售的量价预期持谨慎态度。管理层根据当前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虽小于上年度,但依然对业绩造成一定影响,若未来市场情况好转,存货跌价准备可根据会计准则转回。
据了解,2021年,阳光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9.29亿元。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该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3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自近期房企发布盈利预告以来,针对资产减值计提的提问频频出现在交易所的关注函中。
例如,中南置地、荣盛发展、金科股份、宋都股份等多家预亏房企,均被交易所要求说明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的合理性、具体情况以及主要测算过程。
阳光城自然也不能例外。
根据关注函显示,深交所要求阳光城结合经营情况、房产所处区域及销售情况等,说明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主要存货项目的具体情况,减值计提依据、测算过程,是否存在报告期集中大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情形。
根据观点指数发布的《2022年度房地产企业销售表现》显示,1-12月,阳光城全口径销售金额为430亿元,较2021年的1838亿元下降约76.6%;全口径销售面积约236.4万平方米,较2021年的1148万平方米约79.4%。
从上述数据来看,2022年度阳光城的总体销售并不理想。不过从项目上看,随着监管政策的放松似乎有所好转。
以位于安徽合肥滨湖阳光城檀悦为例,该项目曾因为开发贷未能如期还款而被法院查封。
去年12月底,因项目方与银行取得和解,该项目加推G23#、G28#、G32#、Y18#、Y31#楼。
根据登记摇号结果公示,加推的281套房源,共3000人通过审核,总中签率共9%,再度上演了千人摇号的盛况。
近460亿到期未付债务
除了资产减值计提,房企的还债能力也是交易所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
根据关注函显示,深交所要求阳光城公司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流动性风险、大额债务逾期、持续大额亏损等情况,说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据了解,自2021年9月出现流动性危机以来,阳光城便一直深陷偿债泥潭中。
2021年,该公司摆上货架的就有包括兴业银行股份、正心谷旗舰基金等股权,转让包括佛山陈村、浙江永康、四川宜宾等20余项优质资产。这一年中,该公司一共偿债超450亿元。
偿债之外,阳光城还与各类债权人沟通协商,推动债务展期。截至2021年底,已累计完成公开债券展期金额76亿元。
2022年8月,阳光城母公司阳光集团更是成功牵手中国华融,签署《纾困重组框架协议》。
虽然进展不断,不过目前来看,阳光城在偿债方面依然存在着不小的压力。
2022年10月7日,因一笔境外美元债约853.74万美元本息未偿还,阳光城集团旗下境外主体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被香港法院颁布清盘令,成为首家被香港法院正式颁布清盘令的中资房企。
今年1月9日,阳光城方面披露,目前公司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449.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378%。
其中,涉及担保事项的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累计217.21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0.15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75.92亿元。
再到1月30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阳光城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1阳城01”的回售本金以及2021年1月22日至2023年1月21日期间的利息,构成违约事件。
据了解,“21阳城01”的发行总额10亿元,债券余额10亿元。加上此前449.80亿元,当前阳光城到期未支付债务约460亿元。
除了与境内外债务作斗争,阳光城还不得不应对金融机构与合作公司的诉讼。
根据阳光城披露,截至2023年1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相关法院执行文书正在执行及正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判的案件金额合计为260.22亿元,其中涉诉担保的余额合计为191.06亿元。
对此,深交所在关注函中指出,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阳光城预计负债期末余额为2.18亿元。要求该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关于应当将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等相关规定,说明公司是否就相关诉讼承担了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该义务的金额如何计量,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合规。
据了解,阳光城需要就关注函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2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