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收房即维权”频发。说明了业主在收房期间,那些不明显的大小问题渐渐被发现,却碍于已收房,得不到开发商有效的处理故而引发投诉维权。
对此,收房帮着重介绍一下收房顺序及其需要注意的事项,尽可能的避免和化解有可能出现的房屋纠纷。(下篇收房帮着重介绍验房常用工具和验房的常用方法)
接到收房通知单
按合同约定,开发商会在收房前一个月内将收房通知单寄给购房者,告知具体收房时间及需要准备的资料。
按有关规定,如业主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购房者使用,购房者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注:购房者收到开发商寄来的收房通知书时,注意收件日期是否超过了购房合同上的收房日期,超过了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业主在购房时切记写清楚收房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尽量能保障亲自签收)。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或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核实“三书一证一表”
收房者来到现场的第一步就是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已经具备了足够的交房条件。
按照要求,开发商应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并向收房业主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房间功能分区及标的物详列各项验收内容,如客厅楼板、阳台地面等)和验收意见表(如《楼宇验收记录表》)等。
证件齐全的可直接进入下一步骤,证件不齐交房的则要向开发商问个究竟,千万不要贸然收房。
交房要具备这“三书一证一表”,这是国家的强制规定,如果证书不齐全,建筑质量当然就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因此早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购房者一定要坚持将“三书一证一表”齐全列入交房的必要条件中,这样一来,就算是碰到开发商违规无证交房的情况,发生纠纷也有据可依。
面对“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的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房,也要在相关文件中,如《验房记录表》、《住户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先验房后交费
检查完各种证件后,收房前最关键的一步:验房正式开始了。业主先是需要交身份证复印件、收房通知书,领取房间钥匙,然后由开发商的接待人员带领,到所购楼房依双方约定的交房标准查验楼房状况。
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开发商都会要求买家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应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可以采取变通方法,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什么情况,也可增加自我保护力度。(验房具体事项见下篇)
缴费后一定要索取发票
在验房完毕后,就要交清相关费用了,记住,每一笔费用都要索取发票,每一笔钱都要算清。虽然物价局已对入住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但一些开发商在收房时仍巧立名目乱收费。
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已有明文规定,开发商交房时,燃气初装费、电视、电话开通费等已不能再向业主收取费用,另外,水费、电费的押金也已停收。因此,业主在收房时,只需要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费、装修押金(可协商不交,装修后也可退回)、物业维修基金(可自己交,若由物业公司交要及时那会维修基金卡)。
业主在收房前就应该提前了解物价局的各项收费规定,最好带上应缴费用表,与开发商要求的款项相对应,发现不合理收费要与开发商协商。必要时可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而且要保留各种单据,这样,投诉的时候手中就有证据了。
办理入住手续
验完房后,开发商一般要求业主填写《住户档案表》、《入住协议》、《消防责任书》等协议书,同时领取《住户手册》、《服务指南》等各种入住手册及各种赠送物品。
《入住协议》与《消防责任书》是业主与管理处的入住约定,要注意有些物管公司从便于自身管理出发,定下一些双方权责不对等的条款。
签署时应先详细研究行文,发现不公时应及时提出异议,双方协商后再签署。
作者:汤圆
校对:欧阳楠宫
编辑:小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