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买房时,新老房东产生矛盾,老房东不肯迁户口。眼看着就要开学报名了,新房东家的孙子因为户口迁不进来,报名成了难题,一家人急得直跳脚,只得求助中南司法所。
事情要从2013年说起。当时张奶奶购买了武汉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她给了一个月的期限让老房东李某搬走,双方当时对此都无异议。
可是,临到要搬走的时候,李某觉得新买的房子刚装修完,室内还有味道,想多敞一下,就和张奶奶商量,多住三个月,每月按市场价付房租。可张家早已计划好了搬家时间,拒绝了对方。
商量没打成,让李某心里很不舒服。这一次,张奶奶要其迁户口,李某来了个不理不睬。眼看报名时间到了,一家人着急上火,不知道有什么好办法。张奶奶来到中南路司法所,想请调解员帮忙调解。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多次电话联系李某,李某一想起当年的事就来气,又不是不付房租,非要他搬,新房的甲醛味道没散完,全家人都无法安心睡觉,提心吊胆了几个月。
“孩子上学是天大的事,切莫因一时意难平耽误人家的大事。”调解员一边劝慰李某,一边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她强调根据《民法典》238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如果拖延了孩子报名的时间,导致耽误入学,依法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过连续几天的沟通协调,李某终于松口了,13日,记者从中南路司法所获悉,8月初他办理了户口迁出的手续。
对于卖房一方拒不迁户口的行为,社区律师吴琼认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将卖方在约定期限内迁户口等其他性质的行为和事件作为履约内容进行约定和细化违约责任,可以防止或有利于此类纠纷的圆满解决。